政策速览
| 维度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政策名称 | 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|
| 发布机构 | 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人民银行 |
| 文号 |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全国统一执行) |
| 发布日期 | 持续执行中,各地2026年已更新 |
| 生效日期 | 现行有效 |
| 适用对象 | 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创业者 |
核心条款
小微企业贷款:最高400万元,期限不超过2年。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%的贴息。还款积极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,累计可享受不超过3次。
个人创业贷款:最高30万元(部分地区提额至30万),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,可按人均不超过30万元累加至小微企业400万元上限。
申请条件:小微企业需在申请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(高校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)达到现有职工10%(超100人企业为5%)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无欠薪欠保记录。
稳岗扩岗专项贷款:企业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,个人最高1000万元,利率最低可至2.9%。
影响谁
- 招了第一个员工的一人公司:符合招用条件即可申请,400万上限覆盖绝大多数初创公司需求
- 个人 solo founder:可申请最高30万个人创业贷款,利率减半
- 还款记录良好的公司:最多可循环申请3次,陪伴整个创业周期